根据学院教务处重修课程管理指导意见,数学教研部对所属重修课程免听实施作如下规定:
1、重修免听申请
重修免听申请需严格按照教务处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概不受理。申请学生需在申请办理截止时间前将经教务处审核盖章后纸质申请交给重修任课教师内存档备份。
重修课程任课教师需在学生申请表格上注明日期。
2、重修免听成绩处理
重修任课教师需在学生办理免听申请时,给免听学生布置相应课程作业,以作为免听学生的平时成绩,比例不超过20%。
申请免听学生需在考试前(最迟为考前半天前)将平时作业交给重修课程任课教师,以作为平时分给分依据。
若申请免听学生无法在考前提交平时作业,则平时成绩作零分处理。
3、免听转正常听课
若申请免听后愿意转为平常听课的学生,需及时报备重修课程任课教师,以便做考勤记录,并及时撤销免听申请。转正常听课前未到次数将和上课学生考勤一致,不得减免。